广东德纳(宝安)律师事务所
刑案辩护|接收案件第7天成功获不批捕
2022年5月4日德纳(宝安)分所接受当事人家属委托,在疫情特殊期间我所刑事团队突破疫情困难视频会见当事人,5月10日成功获得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并将当事人取保。
团队介入
2022年5月4日,正值2022年五一劳动节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我所接受一起诈骗案件的辩护委托,立即委派我所刑事专案团队介入,并指派 方启换 律师主办本案。经过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多次沟通和提交辩护意见,在检察院审查逮捕的第7天收到当事人取保候审的消息。
方启焕律师;
从业至今六年。自2016年至2019年8月初就职于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现受聘于广东德纳(宝安)律师事务所,兼任广东德纳(宝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广东德纳(宝安)律师事务所刑事案件团队 团队主任。
方启焕律师长期从事诉讼业务,主攻刑事辩护领域,带领本所刑事辩护团队多次成功取保、不起诉、无罪等经典案例,在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等方面也有丰富的案件承办经验。
刑事辩护团队:
案情简要
据报案人陈述,我方当事人**先生虚构办理广东某市某工程项目的事实,通过借贷方式,骗取其170万元,最终未能办成该项目却无法退款,于是以诈骗罪向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某派出所报案。
警方立案侦查后,通过电话传唤**先生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并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但因疫情原因,无法及时移送看守所,只能暂时关押于派出所内。
当事人家属在五一节前到我所协商委托事宜,5月4日我所正式接受委托,本所委派刑事辩护团队介入,并指派团队主任 方启焕 律师为本案主办律师。
案件历程
以往律师介入辩护的第一步是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但因警方将当事人羁押于派出所内,律师无法会见,向警方申请会见遭到“婉拒”后,获知案件已于5月3日移送检察院审查逮捕。
审查逮捕的时间只有7天,时间紧急。此时检察官率先联系当事人家属,让家属与被害人自行沟通退赔事宜。于是我们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与被害人见了面,听被害人义愤填膺地叙述如何遭到肖先生欺骗而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后,我们根据被害人提供借款协议等证据判断,此事有可能仅是民事纠纷。
所谓兼听则明、偏听则暗。方律师再次联系警方,援引《刑事诉讼法》关于律师会见权的相关规定,争取到一次与当事人视频会见的机会。经与肖先生沟通了解后发现案情疑点重重,肖先生是否构成犯罪尚无法下定论,但警方长期将其羁押在派出所而无法移送看守所关押的行为则明显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方律师在检察院递交授权并了解到检察官联系方式后,与检察官口头表达法律意见,并在当天下午紧急形成书面《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向检察院递交。
5月10日,是审查逮捕的最后一天,经过一天等待后仍未接到消息,原本以为检方已作出逮捕决定,但当晚7点多时家属接到警方电话,让家属支付一千元保证金,我们知道检方最终还是作出了不批捕的决定。
主办律师及刑事团队的不懈努力、认真负责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法律权益点赞。
本案虽然仅经过审查逮捕阶段,侦查尚未结束,但前期律师的辩护工作介入及时,在事实尚未明朗的情况下,突破当前疫情之下的会见难题,抓住刑事诉讼程序中的违法之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获得检察机关的认可与采纳,也为接下来案件的实体辩护提供了便利。